Sunday, November 30, 2008

It's not necessary to be strong, you just need to Feel Strong


一個人,踏上未知的旅途。
放棄所有財物、物質,甚至一切能夠幫助自己在荒野生存的用具。
憑自己個人的力量去求生。從而尋找人生的意義。
一直是那麼堅強,那麼順利
直至那一天,發現身邊有人的重要性
發現快樂的真諦
然後,開始軟弱,開始懼怕
不再感覺堅強
然後,再走不了。


我也不過是一個軟弱的人
在扮堅強而已

快走,再不走,這輩子也走不了

Guaranteed

On bended knee is no way to be free
lifting up an empty cup I ask silently
that all my destinations will accept the one that's me
so I can breathe

Circles they grow and they swallow people whole
half their lives they say goodnight to wives they'll never know
got a mind full of questions and a teacher in my soul
so it goes...

Don't come closer or I'll have to go
Holding me like gravity are places that pull
If ever there was someone to keep me at home
It would be you...

Everyone I come across in cages they bought
they think of me and my wandering
but I'm never what they thought
got my indignation but I'm pure in all my thoughts
I'm alive...

Wind in my hair, I feel part of everywhere
underneath my being is a road that disappeared
late at night I hear the trees
they're singing with the dead
overhead...

Leave it to me as I find a way to be
consider me a satellite for ever orbiting
I knew all the rules but the rules did not know me
guaranteed...

真好聽的一首歌

Thursday, November 27, 2008

火鳥

只是讀了五本(三篇),已經明白為什麼手塚治蟲會被稱為「漫畫之神」。
像是隨手一揮,生物、宇宙、哲學、文化研究、政治、人生、愛這些獨立起來都可以寫洋洋數十萬字的深奧命題,就輕輕地被包進一篇又一篇的漫畫故事中。
暫時《大和篇》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雖然只是好短,亦不像前兩個故事時間線那樣宏大,但對於這個還在問人生追求什麼(對,一把年紀了仍然在問)的人來說,是鼓勵也是一盤教人清醒的冷水。即使苦苦努力,仍然未必能夠打破僵硬的制度,甚至為成制度的犧牲品,但短短人生的意義,就是看你有沒有努力爭取過。

「我好辛苦呀,為什麼不讓我一死來個輕鬆舒服?」
火鳥說:「因為,你有活著的權利。」

簡直是近來吊頸生活的唯一抖氣位。推介。

噢,還有,手塚的漫畫,其實......都幾 gag。

Saturday, November 08, 2008

膽小

這個城市的人,越來越膽小,正確點說,應是越來越窩囊。
我知道我這樣說,該說是很狂妄吧。但不理,我只想說,有手有腳,不會餓死人。請不要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把那本已所剩無幾的樽鹽倒得一乾二淨;請不要在自己還是盛年的時候,就早早向食屎的制度和所謂現實低頭,變成一條走肉行屍;請不要就單單為了一個錢,去輸打贏要,去把歪理說成真理;這個世界有很多種生存方式,要養活自己養活家人也有很多種方法,不要下下都把生活的無奈搬出來,那只是你在偷懶逃避。
曾經,我也害怕。坦白說直至不久前都還在擔心。
只是,一天在巴士上,忽然閃過lingzi那次接受訪問我最深刻的一句話(可惜記者沒有寫),大意如下:「我也試過五千元養活一家四口。所以我說,要任性並不需要很有經濟基礎的。」
幸福的我,沒有試過這種生活,但從此我知道,不要一直以「養家」、「生活」做藉口,那只是你太膽小不敢去做自己,怕被人笑憨居而逃避自己的夢想(如有)而已。

《生存以上生活以下》實在太突出,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了,但還是想quote一句歌詞:
「午餐是  隨便還是  都好還是  跟你一樣  的任何一種  奇怪呢  很久以前  我是很有  想法主見  心跳很執著
傷心再也不吹風  現在只害怕傷風  耽誤了誰和誰的要求  一天一天
看日昇日落  看月圓月缺  年復一年的經過  看誰把我變成現在的我(曾經我也那麼獨一無二)
怕潮起潮落  怕患得患失  錯了又錯的疼痛
終於我的生命只剩生存  活著只會呼吸吃飯喝水的生活」

我不要。

Saturday, October 25, 2008

夭心夭肺

「這世界 笑了 於是你合群的一起笑了」

躲在溫室太久了,從來都沒有感受到(或逃避著)生活的沉重
寫在劇本裡的東西,更多的,可能只是我的想像,或是一種「傷風」悲秋
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很幸福的,也不用為家庭背負太多

也好,經歷過生活的磨練才得到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才不是逃避。

100000 開始倒數

Sunday, October 12, 2008

囍帖街


每次聽囍帖街,我都會很傷感。

叔公(爺爺的弟弟)和叔婆是我們一家的恩人。
九一年十一月,我從佛山移民到香港。我的爸爸媽媽很早就為這天作準備,除了小學三年班就找人替我補習英文,九零/九一年的暑假,我還隨著爸爸媽媽來旅遊,熟習環境。那時候,就住在伯伯軒尼詩道的家裡,白天家裡沒有人,就由兩街之隔的叔公叔婆照顧我。

忘掉愛過的他
當初的囍帖金箔印着那位他

裱起婚紗照那道牆

及一切美麗舊年華 明日同步拆下


那時叔公叔婆已退休了,就住在利東街莊士敦大樓7樓,這裡後來變成我的家。好記得好記得一入門口,就見到雪櫃上裱著的那張黑白婚紗照,在內地出生的我從沒見過這樣古典華麗的婚紗照(爸爸媽媽、叔叔嬸嬸的所謂婚紗照都是很樸素的,女的穿件紅衣化個妝就沒其他了),那時我就深深覺得,叔婆在年輕時真是一名美人,她的美是劉嘉玲那種大眼華貴的美,和奶奶的古典美又不同。

叔婆是典型要求高的香港女子,生活講求紀律,而且都幾惡,又愛乾淨;和叔婆相反,叔公人十分隨和,整天都呵呵笑,又喜歡說笑話,又喜歡食,所以是個大胖子,絕對是今日爛 gag 的始祖。想當然地,只有叔婆罵叔公,絕沒有vice versa的。而叔公是一個爛好人,超級好人,退休前他的兄弟雪糕就接濟了不少同鄉,我的大伯姑媽爸爸八十年代初到香港,也是他們接濟的,叔婆雖然惡,對他的好人行徑,又不會過問(或者是拿他沒辦法?大人事我不知道了 =P)

因為叔公喜歡聽電台,整天開著香港電台,所以我開始知道,電台是每半小時就報一次新聞。
然後有一次叔公說,蘇聯(當時還是蘇聯)外長謝瓦爾德納澤個名好「立雜」,笑了我一整天。
然後他又說,蘇聯共產黨總書記戈爾巴喬夫頭上有一幅地圖,又笑了我好久,然後我每次看電視新聞見到他,眼睛就只追隨著他的額頭。

忘掉有過的家
小餐枱、沙發、雪櫃及兩份紅茶

溫馨的光境不過借出 到期拿回嗎

等不到下一代嗎 是嗎


那時候,叔公早上會帶我去會展附近那個公園散步,會一會他的「雀友」(是真的鳥不是麻雀)。
然後,就帶著我上電車,遊電車河去堅尼地城飲茶。不過我那時覺得,電車真是很多人耶。(至今也是很迫人的)
忘了說,叔婆的廚藝真是一流,簡直是名廚級數,煮的菜又精緻又好味又大碟。那時候大伯一家、爸媽還有姑媽,很多時都會到叔公家聚餐,坐滿了那張小餐枱,每次都是吃得撐著肚子離開。

九一年十一月,我正式移民香港,就住在一街之隔的汕頭街。逢星期六/日,我們都會到叔公叔婆家聚餐。
叔公叔婆只有一個兒子,很年輕就到加拿大讀書,之後在當地做教授,結婚生子。
九二年,叔公叔婆把利東街的單位以平過市價的價錢賣給我家,在這之前,他們也已把軒尼詩道的單位賣給了伯伯一家,然後就移民加拿大與兒子團聚。從此,我就住進利東街,直到2004年市區重建搬出為止。

就似這一區 曾經稱得上 美滿甲天下
但霎眼 全街的單位 快要住滿烏鴉


之後每年的新年,叔公都會托伯伯,給我們每人二百元利是。

後來聽說,叔公叔婆在加拿大那邊和兒媳相處不來,而且兒子一家住在魁北克省,華人很少,當地語言更以英文及法文為主,兩名老人家難以適應,移民後不久,他們兩個就搬回溫哥華唐人街,一年就只見兒子兩三次。

2003 年一個晚上,叔公晚上起身去廁所,掉了下床,因為他太重了,翻不了身,然後就過身了。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很親近的親人離世。

2006 年5月,因到西雅圖出差之便,拿了數天假探望在溫哥華的叔叔一家和叔婆。在唐人街那幢serviced apartment,拜了一拜叔公。那時候,叔婆就一個人在唐人街生活,她的腳不好,日常生活就靠在外國很流行的助行車,叔叔那時候,每隔一段時期就會拿他們家看完的明周、壹周給叔婆解悶。叔婆還告訴我,她每天也有努力學英文,同幢的鄰居都對她很好,她家樓下就是超級市場,每天買菜也很方便。她給我塞了一封利是,說她還有不少股票,生活不成問題,政府還有個類似平安鐘的設備,有什麼事也即時可找救護人員幫她。

再後來,叔叔一家也搬離了溫哥華,在加拿大中部一個小鎮經營汽車旅館。

到今天,莊士敦大樓拆了,街尾那個長年像棄置了的停車場,率先變成 QRE 商場。

那個年代,早就結束了。

Sunday, September 28, 2008

情意結

「天黑了 路無法延續到黎明
我的思念一條條鋪在
那個灰色小鎮的街頭
你們似乎不太喜歡沒有藍色的鴿子飛翔 啊~

手裡沒有煙那就劃一根火柴吧
去抽你的無奈
去抽那永遠無法再來的一縷雨絲 喔~」

從青峰的口中聽到這樣的歌聲,那一刻,眼淚真的湧上來了。全場那時真的靜了下來(我覺得)。
對這首歌本身就有一種情意結,而這首歌,真的很適合蘇打綠唱。

之後,他們竟然唱了《城市》!第三張專輯中最黑暗,卻又最震撼人心的一首歌:
蘇打綠-城市
詞:青峰 曲:青峰
這座城市一般 讓你在夢中不停地衰老
人像落葉一般 冬天的空中冰冷的容貌

城市面目猙獰 駕著光速奔跑
我們是沉默機器 對照著時間表
我們就像溫室的花朵
麻木的心 刷白的瞳孔
彩色的臉 混亂的慾望顫抖
現在是謠言侵略事實的時代
必須偷看哪個誰是不是在偷看

(現在是現在侵略過去的時代
必須悲哀快樂所帶來的更悲哀)

這座城市一般 享受著奢侈卻莫名失落
人像稀釋一般 在鬧區列車上逐漸沉默(沒)

我們囚禁在格林威治的規則裡
在數位的銀色浪花中喘不過氣

這座城市裡面 試著讓自己沒有那麼糟
人像落葉迎面 在一座孤獨島中間 我微笑

就是這尾三和尾二兩首歌,令我覺得,雖然場地迫得不得了,也有很多人不斷拿著相機影相(都唔知有什麼好影),站足兩小時很累很累,這突然降臨的兩小時,還是感動太多了。

人生的幸福,就是這麼簡單。呵~
謝謝牛同學!

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Are you nuts??

這天在辦公時間公然偷閒,跑了入石澳,閒日的石澳人好少,聽著海浪聲,真的很舒服。
不過,走到石澳石灘附近,見到這塊警告牌,真是「火都來埋」。
從石灘附近其他警告牌看來,石灘在颱風天或雨天應該是一個風高浪急的地方,康文署亦很貼心地掛了兩個救生圈在近岸的地方,(照估計)供人危急時使用。
問題是,救生圈上面這塊警告牌大大隻字寫著:
「不得毁壞或擅取救生圈,違例者會被檢控。」
不得毁壞...我明。
不得「擅取」?!什麼是擅取?字面計就是「擅自取去」的意思吧?那什麼時候才不是擅取?要有「獲許可使用」的救生員或相關人士才可以使用?那你放這個救生圈在這裡有什麼用?救生圈不是供人危急的時候「擅自取用」的話,還有什麼其他用途?所謂「危急」,大部分時候都不會有「合資格」人士在旁才叫危急吧。加上這樣一塊「警告牌」的救生圈,還有人敢取用嗎?那它除了是裝飾、門面,還可以是什麼?
還要說什麼「違例者會被檢控」,「檢控」,英文是prosecuted,是刑事罪行才用的字眼,不過是一個救生圈,用得著這樣子「嚴刑峻法」嗎?
實在,我深信,即使沒有掛上這塊牌,亦不會有人偷或毁壞這兩個救生圈的,又不是什麼金銀財寶。本來,在海邊掛上兩個救生圈,是一件很體貼,感覺亦滿窩心的事,但這件體貼的事情,就被這樣一塊警告牌給毁壞了。亦充分地顯示了政府對人們的不信任,而我絕對相信,你越不信任人們,人們就越會做壞事這個永恒的定律。

Thursday, September 11, 2008

公司與我非親非故

點解我要為佢仆心仆命?
點解我要maximize 公司的利益?佢得益,連月餅都唔會分一個俾我。
點解我要為佢埋沒良心?
點解我要煉到咁盡,唔理designers的利益?

頂你下下做人chur到咁盡,咪一樣俾人呃?

真的好.很.討.厭商業世界

關於

我似乎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時候在台東彬原海邊,岸邊的淺水有很多魚,浮潛後回來跟它們玩了一會,在那個地方沒有多少魚和人的隔膜,自己也變成了海洋的一部分。記得那時候T說過,那時候岸邊有位太太,一邊很興奮地玩魚,一邊說:「這麼多魚,真想吃了它們。」隱約地感覺到,人和生物的相處,就如舞台上的 Give & Take,當你發送出「想吃了它們」的意念的時候,對方是會感應得到。
一如,因為你怕狗,所以狗才對你惡/顯得恐怖
反省自身,當我感受不到的時候,其實,是不是我這邊,也沒有/不夠?
又還是,一切,從一開始,已是如此注定?

Sunday, August 31, 2008

2008.08.30

2008年8月30日,銅鑼灣,港澳義順牛奶公司
當年,不多不少是因為你
今日,就因為你這一句說話,我決定,永遠永遠都不會離開

Sunday, July 06, 2008

碇Rose

「放我出去呀。」


「不能逃,不能逃,不能逃。」今天早上8時半,拿著電話,多麼像《新世紀福音戰士》裡的碇真峙,好不想理不想面對,卻一定一定要面對,否則狀況只會更差。然後,像碇真峙一般,你似乎有一隊兵在背後support你,到頭來,所有事都是你自己一個去面對,沒有人能夠幫到你(他們似乎只會給你鑊硬食),好難受。

爸爸問我,事情解決了嗎?我只能說,今天能做的事做了。然而距離完結,似乎還有無窮無盡的問題要解決。

推這個license給這個客的人,不是我(我果時都未來)。
負責產品開發採購的,不是我。
半路中途把licensor得罪了的,不是我(何德何能)。
但到頭來,為這個project而負責的人,只有我一個。

被全公司擺上枱受靶的感覺,好難受。
全世界沒有人負責,只有自己一個負責的感覺,好難受。
我最贊成準時收工,但當天跌落來都準時收工時(或者天跌落來,要早點收工避難吧),又算是什麼?

就算明天,一返工就遞,都仲有...足足一個月。
唉。

急速成長的一天

做人要識得為自己攞buffer。
誠實,會俾人鬧。
唔誠實,同樣會俾人鬧。

然後,我知道了
我們的未來,需要意義。

Tuesday, March 25, 2008

《哥林多前書》13章4至6節

夜涼如水。
眼前微微搖晃著的一排咸魚,視線再放遠一點有一排欄杆,似聽非聽地聽著微醉的人訴說工作上的種種,還有不作聲的人偶然的搭話。就在這一刻,我才發現,雖然只寫了五場,但我已開始不捨得 A, B, C, D, E 你們。捨不得與腦海中的你們告別,也許還更捨不得六個月後的別離。
A 是我最期望自己變成的樣子
B 是最可愛的
C 是最令人開心的
D 是我會愛上的,拿他沒有辦法的
E 是我唯一會為他流淚的
於是這一年的電影節,忽然變得沒有那麼吸引,因為當你心目中有一個自己的故事時,心中無時無刻最關顧的(除了工作那八小時),就是這個創作,其他的東西,都如浮光略影。也終於體會到之前聽到過的「創作者」和「鑑賞者」的分別。
又再一次發現,有機會和動機,去寫和創作自己的東西,縱使過程充滿痛苦和壓力,仍是多麼幸運和值得感恩的一件事。
Posted by Picasa

Sunday, February 10, 2008

日記文字獄

以前讀中國歷史,在中國的帝制下,無論哪一個朝代,總會出現文字獄,任何一個人,無論是公開還是私底下,說了任何說話,寫了任何文字,哪怕是一篇日記,只要有辱及君主之嫌,就會全家滿門抄斬。這件事情,在文明的現代社會,應該是早被杜絕,而文字獄,在歷史的「公論」中,似乎都是被唾棄的殘暴行為。
又想到了《食》裡面的一段情節,在現今這個文明的社會,原來有人偷了另一個人的日記,發現裡面滿是粗言穢語,滿是自己的性幻想,於是把日記影印公告天下。在這個「文字獄」理應不復存在(都沒有高高在上的君主)的文明時代,把一個人最不敢告人的性幻想都影印派街的小偷,成為了揭發變態的英雄,而那個寫日記的人,日記被偷看已夠慘(試想想大家童年時是多麼討厭父母偷看自己的日記),還要因為日記的內容而被當成過街老鼠。以前的文字獄,還有歷史的同情,今日,受害者卻只得到全世界的唾棄。
當然,你可以說所有人都只是「純粹發表評論,有何不可?」那我就唯有說囉......這些評論背後的潛台詞,就是:今時今日的香港,雖然已是安全套 7-11、OK 隨街有得賣,但在人的心底裡,還是深深地覺得,「做愛」比盜竊更大罪的。那恢復浸豬籠,也是時候了。

Tuesday, February 05, 2008

來,隨便找個罪人釘死佢

首先想問一個問題,點解每逢有男女床上親蜜裸照被公諸於世,男的就一定是加害者,女的就一定是受害者?
又再想問一個問題,究竟這件事上,誰是最大的罪人呢?
就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某天看到生果報的報導,指 78% 的網民認為陳冠希最大罪,那一刻,我真的以為自己眼花了。
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變得這樣是非黑白不分了?男女發生關係,犯法了嗎?男女發生關係時自拍,又犯法了嗎?照片裡,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男方又不像《公主復仇記》中的吳彥祖一般,自己上載上互聯網,他也是受害者,他的身體也赤裸裸地曝露在大眾面前了,你估他們自拍是為了和大眾分享的嗎?現在全世界就連不想看的行過報紙檔都會被迫看到,這不是嚴重侵犯別人的私隱是什麼?而你們這班滿足了自己的偷竊慾和「睇你點死」的慾望的人,對著受害者,還要一沉百踩,聽見相片懷疑是陳冠希拿壞了的電腦去整時被偷的,或是陳冠希道歉時,就「哦,咁即是真的啦。」比誰都還要高興,看著這樣的反應和對話,我真的覺得很心寒。
整件事被人聲討得最多的是陳冠希,卻沒有多少人去聲討偷相的人,這是明擺著的犯罪呀。當然,背後的理由是明顯的,聲討這個人,不就是聲討為自己帶來這麼多「歡樂」的「恩人」了嗎?不就是說自己看得這麼過癮是錯的嗎?陳冠希有罪,只是罪在他太不清楚自己的輿論價值,太沒有危機意識,手上拿著這麼多重要的數據,都不懂得為檔案加密。至於什麼害慘女星,說到底一句,人家男歡女愛,關你咩事呢?而也就是因為這個社會人人都是這樣思考,那些被「禍及」的女星前途如何悲慘,其實,也是這個變態的社會氣氛所害的,陳冠希,只是代罪羔羊而已。

Tuesday, January 15, 2008

沉溺的鬼佬


My-Blueberry-Nights
Originally uploaded by k-ideas
不得不承認,我應該是荷李活戲看太多了,要不,就是由細到大都對「鬼佬」這種人種建立了一種 stereotype,他們該是開放的,大膽的,直接而敢言的,因此,看到他們(盡管那個已是較有 feel 的祖迪羅)在《藍莓之夜》裡很王家衛地沉溺、寂寞、「典來典去」、自閉......說一些永恒地孤獨的對白,實在,還滿好笑的。
不過這種「錯配」(?)想來也是一個相當不錯的嘗試,《藍莓之夜》仍是非常的王家衛,對我來說,亦即是很香港。一點兒也不覺得那裡是紐約,由一個英國人開的一間小cafe,感覺只像在尖沙咀、或是旺角,街角那一家永遠都存在的小小快餐店,有一個叼著一根煙的梁朝偉,或是金城武,暗戀著一個只見過一面的女人。能夠把紐約、布宜諾斯艾利斯都拍得如同旺角,就是王家衛的強勁之處吧。唔~ 這回王家衛真的把「香港精神」「國際化」、揚威國際(也讓那些鬼佬體味一下沉溺自閉仔的香港滋味,哈哈哈)了。倒是,我們的政府,一方面鼓吹香港精神,一方面又把真正的「香港精神」拆得就拆,實在,他們都應該去看看《藍莓之夜》。

Wednesday, January 09, 2008

2008 begins with...


"In a hole in the ground there lived a hobbit. Not a nasty, dirty, wet hole, filled with the ends of worms and an oozy smell, nor yet a dry, bare, sandy hole with nothing in it to sit down on or to eat: it was a hobbit-hole, and that means comfort."
~ The very first paragraph of The Hobbit

Indeed, The Shire is a very cozy place to live in, nice weather, cheerful and simple neighbourhood, excellent scenery with plenty of trees and never-drying rivers, always peaceful, life is quiet and easy. Hobbits love to smoke pipes and drink beer in their abundant free time. And as with Bilbo Baggins, he's born in the respectable Baggins family, with more-than-enough fortune for a living, living in a hobbit-hole with 'panelled walls, and floors tiled and carpeted, provided with polished chairs, and lots and lots of pegs for hats and coats - the hobbit was fond of visitors.' And thus it's quite hard to imagine why Bilbo, would finally decided to go on an adventure with Gandalf and a group of Goblins, with it's primary mission: to fight a dragon. There were so many unknowns in the journey, and indeed he had met more than the most horrible 'unknown' imaginable: giant spiders, trolls, creepy creatures like Smeagol, just to recall a few.

Maybe a life without adventure is too boring for Bilbo even though he's a hobbit satisfied with his peaceful life, last night, as I finally made my decision, I suddenly felt like Bilbo Baggins. The Hobbit was also called There And Back Again, will I ever back again? Will my adventure take the length of just The Hobbit, or become a trilogy like The Lord of the Rings? I can never tell. (Ha, but secretly, I do wish it's of the length of LOTR, so ambitious le =P)
Posted by Pica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