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7, 2008

火鳥

只是讀了五本(三篇),已經明白為什麼手塚治蟲會被稱為「漫畫之神」。
像是隨手一揮,生物、宇宙、哲學、文化研究、政治、人生、愛這些獨立起來都可以寫洋洋數十萬字的深奧命題,就輕輕地被包進一篇又一篇的漫畫故事中。
暫時《大和篇》是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雖然只是好短,亦不像前兩個故事時間線那樣宏大,但對於這個還在問人生追求什麼(對,一把年紀了仍然在問)的人來說,是鼓勵也是一盤教人清醒的冷水。即使苦苦努力,仍然未必能夠打破僵硬的制度,甚至為成制度的犧牲品,但短短人生的意義,就是看你有沒有努力爭取過。

「我好辛苦呀,為什麼不讓我一死來個輕鬆舒服?」
火鳥說:「因為,你有活著的權利。」

簡直是近來吊頸生活的唯一抖氣位。推介。

噢,還有,手塚的漫畫,其實......都幾 g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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