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走到石澳石灘附近,見到這塊警告牌,真是「火都來埋」。
從石灘附近其他警告牌看來,石灘在颱風天或雨天應該是一個風高浪急的地方,康文署亦很貼心地掛了兩個救生圈在近岸的地方,(照估計)供人危急時使用。
問題是,救生圈上面這塊警告牌大大隻字寫著:
「不得毁壞或擅取救生圈,違例者會被檢控。」
不得毁壞...我明。
不得「擅取」?!什麼是擅取?字面計就是「擅自取去」的意思吧?那什麼時候才不是擅取?要有「獲許可使用」的救生員或相關人士才可以使用?那你放這個救生圈在這裡有什麼用?救生圈不是供人危急的時候「擅自取用」的話,還有什麼其他用途?所謂「危急」,大部分時候都不會有「合資格」人士在旁才叫危急吧。加上這樣一塊「警告牌」的救生圈,還有人敢取用嗎?那它除了是裝飾、門面,還可以是什麼?
還要說什麼「違例者會被檢控」,「檢控」,英文是prosecuted,是刑事罪行才用的字眼,不過是一個救生圈,用得著這樣子「嚴刑峻法」嗎?
實在,我深信,即使沒有掛上這塊牌,亦不會有人偷或毁壞這兩個救生圈的,又不是什麼金銀財寶。本來,在海邊掛上兩個救生圈,是一件很體貼,感覺亦滿窩心的事,但這件體貼的事情,就被這樣一塊警告牌給毁壞了。亦充分地顯示了政府對人們的不信任,而我絕對相信,你越不信任人們,人們就越會做壞事這個永恒的定律。
7 comments:
這是先小人後君子,
在中國人的地方,
月餅都可以用返上年的餡,
真係乜都做得出的。
況且,政府笨七,
就真係聽佢講咩...
俾在我一定借來用。
史提芬:不同意你這樣說。就是太多你這種會說「在中國人的地方」的人,所以這些牌才會繼續存在。
這是態度問題,不是會不會借來用的實際問題。
我們的社會生病了。
唔信任之外,係慌死唔做左D,驚死會無啦啦無左D救生圈跟住被人投訴。
唉!
呀。
看到這篇日誌,想起一個師兄跟我說過的一次行為藝術。
一個後生女覺得文化中心這地方太多RULES,
而RULES是行政群S對公眾群S的一種不信任。
所以她便在一些陌路人的背上拍了拍,
順道將一些貼紙貼上他們的背,
然後跟他們說︰你的背上被貼上了東西。
很多人認為這只是惡作劇,
但對於女孩來說,
陌路人那一句簡單的「係咩,唔該」,
已是一個信任的表現。
也沒甚麼特別意思,
只是看到了,想起了,所以說說罷了。
家球
比起香港滿街滿巷的語用瘡痍,其實我倒覺得這個字眼問題還不算大。
「擅取」的「取」字,固然可理解為「取用」,但相信原來的執筆人是著重於「取去」之意,也就是把「擅取」相對於「擅用」來使用。當然,這個「取」字只點出remove的動作,沒有說明是possession,因此Rose你的解讀在語法上絕對成立。
不過,「擅」本來就有不當之指。即使警告改為「擅用」,有人在危急情況下取以救人,相信也不會予人「擅用」之感。
我前面說「問題還不算大」,潛台詞就是「有改善空間」,因為執筆者沒有考慮到會有Rose你這種解讀方法。如要改善,按Theft的字面翻譯,可用「盜取」或者「竊去」,用「擅據」最好。
大少:我post前都有想到這一點,語文上的問題還未至於令我「火都來埋」,最討厭的其實是在救生圈旁掛警告牌這個行動。講得嚴重一點,是作為一名市民,一個這個「警告牌」的target reader之一,我覺得被侮辱了。
rose,在一個羅漢松、九里香、坑渠蓋都有人偷的地方,豎個這樣的牌子也不為過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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