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0, 2005

十年

「我已在這裡(指明周)工作了十年,如果我再不走,我怕我這一生都會在這裡待下去了。」她說。想不到星期天黃昏回公司收拾,都竟然遇到同道中人。望著大家手中的書和雜物,我們都會心微笑,對話也是這樣開始的。
她說,有一天,她忽然想起,轉眼之間,她從95年入明周到現在,已經過了10年,她亦已經30到尾,再不走,或許就會在這裡做到退休。決心就是由這一刻出現的。是時候來一個轉變。今年的九月,她會身在世界的某處讀Ph.D。「你住哪裡?我都是截的士去中環,順路的話車埋你?」對於素不相識的我,她提出這樣的邀請,我直覺她是一個很好的人。原來她住南丫島,「嘩我都好想住南丫島呀。」「咁你快?搬過來住啦,好地方。」是她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對像張炳玲這樣成功的一個記者來說,10年間去過台灣採訪地震災情、去過阿拉斯加30日採訪綠色和平的活動、去過薩拉熱窩、巴爾幹半島,她在明周得到的,真的不少。離開這個待了10年的地方,真的需要勇氣。我只是在想,我呢?10年後,我又會是什麼樣?會有什麼經歷?翻看家中早已購入的《人物現場》和《採訪現場》,今次讀到她在寫完波斯尼亞稿後記中的一句「做一個稱職的記者。」不管在哪裡,最少都要做到「稱職」。

1 comment:

gensan said...

能夠與這樣出色的記者進行一場知性的對談,本身已經是一件值得回味的事了!

(知性體會以外也不妨拎 contact 睇下佢有無好工介紹俾你呢個 in-between jobs 人士)